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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检查须知
发布时间:2021/09/20     点击:4999

超声检查是临床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检查手段实际检查中注意事项如下:

一、腹部超声检査:

1.如检查肝脏、胆囊、胰腺、脾脏、腹腔血管,应空腹(禁食、禁水8小时以上)

2.对于消化不良、腹部胀气者,前一日晚餐应清淡易消化饮食,不要进食产气较多的食物,如牛奶

二.对于泌尿系统结石患者检查,需充盈膀胱;

三、早孕及子宫附件疾病检査,需充盈膀胱;

四、婴幼儿不配合检査者,需请相关科室给予镇静处理后,方可检查;

五、负荷超声心动图及其他特殊检査,需主管医师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