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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院荣获全市“十一五”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12/05/22     点击:6640

 

  近日,在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上,市八院被淄博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评为十一五扶残助残先进集体

     近几年来,市八院领导高度重视扶残助残工作,努力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以服务百姓为己任,把社会助残事业纳入医院公益活动之中,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做好残疾人的救助与保障工作。先后开展“脑瘫儿童手术康复行动”、“免费救治100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活动”、“金海豚行动”脑瘫患儿免费巡诊活动等等,获得了省、市、区残联的一致好评。

市八院是淄博市脑瘫儿康复基地、张店区脑瘫儿康复中心和张店区精神康复中心的挂靠单位,为服务残疾人群体搭建了更好的帮扶平台。为真正把民心工程做细做实。该院依托康复医学科、心理科,提供力所能及的康复医疗救助。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脑瘫儿童,首次来院康复训练可给予“三免一补”救助,免专家挂号费、免专家会诊费、免一次康复训练费,补交通费。对住院康复的贫困脑瘫儿童减免5%康复治疗费。救助15名特困脑瘫儿,对符合条件的患儿给予1万元的康复救助费用。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对重点脑瘫儿童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心理科是国家级重点专科、“淄博市残疾人心理康复咨询培训中心”,为残疾人精神心理康复咨询3000余人次,帮扶救助精神残疾家庭4个,实现了年均精神心理康复5万余人次。

市八院院长段明福表示,将以此次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的评选为契机,进一步关注残疾人这个社会弱势群体,在救助帮扶残疾人群康复训练方面,要突出医院特色,利用一切资源,力争使残疾人逐步达到生理康复、心理康复、社会康复、职业康复的目的,最终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尽一份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