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p.weixin.qq.com/s/5ZqJ1LD19tHIojiysh0P9Q
近日,淄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发布淄博市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名单,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被确定为淄博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为市民提供医保报销的“居家护理”服务,这也是淄博市为解决长期失能人员护理保障问题,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践探索。
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中断(终止)参保的,自按规定补足应缴未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纳入护理保险保障范围。
护理保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10元标准筹集。其中,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中划拨60元,从财政补助和福彩公益金中划拨15元,从个人帐户中划拨35元(未建立个人帐户的由个人缴纳)。
参保人因疾病、年老、非因工外伤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达六个月以上,经医疗专家按照《淄博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等级评估表》评估后,失能等级评定为五、四、三级的,可申请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护理保险服务有医养结合、社区养老、居家护理三种服务形式。医养结合护理是指设置专护病房,为参保人提供长期连续护理服务;社区养老护理是指养老定点护理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提供长期连续护理服务;居家护理是指定点护理机构派护理人员到参保人家中上门提供护理服务(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定点提供“居家护理”服务)。
参保人发生的规定范围内的护理服务费用,报销比例为75%,不设起付线。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护理根据评估等级实行限额据实报销,居家护理根据评估等级和服务时间据实报销。由定点护理机构与参保人结算。
第一步:
申请人入住定点护理机构后由定点机构(机构申请)/由申请人代办人(居家申请)持相关病历及诊断证明、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淄博市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表》(附件)、失能评定表(附件),向所属地医保局长护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
长护窗口进行初审后交由经办机构复核。
第三步:
复核通过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对参保人的入户调查。
第四步:
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安排医疗专家现场评估,作出评估结论。
第五步:
鉴定通过后,公示期后即可享受待遇;鉴定未通过的,自鉴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可再次申请专家鉴定。
附件见二维码
7、通过评定的参保人,
怎样才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符合长期护理条件的参保人,应与定点护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自签订服务协议次日起按规定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职工医保参保人转换为居民医保参保人的,自转换次日起不再享受护理保险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转换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符合享受护理保险待遇的,实行6个月的过渡期制度,自转换次日起6个月后方可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居家护理”服务热线
0533-2585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