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惠民专栏 >> 传染病防治 -> 正文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全面禁止探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31   点击:1974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交叉感染,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情况,我院将继续实行全面禁止探视制度,现将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就诊须知

  1、进入院区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进入院区所有人员请主动出示健康通行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询问和预检分诊,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者做好登记工作。

  3、人与人之间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

  4、住院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5、发热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位于门诊楼西门北侧平房处)就诊


门诊服务

  1、就诊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就诊引导,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如有特殊需求,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

  2、候诊时,请您间隔就坐。

  3、排队时,请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4、使用后的口罩,请丢弃在医疗废物桶(黄色垃圾桶)内。


病区须知

  1、患者及陪人须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手续。陪人必须为无发热、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无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

  2、非必须不陪护,必须留陪护者每名患者限留一名家属陪伴,要求陪人先进行核酸检测并相对固定。陪人需要携身份证及时到护士站进行筛查及信息登记并领取陪人证,陪护人员无证禁止进入病区。若更换陪人需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住院期间禁止患者及陪人外出院区。

  3、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谢绝一切探视,患者及陪护在医院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的理解和配合,

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为了保护您自身和住院患者的身体健康,避免出现交叉感染,请严格遵守医院探视及陪护制度,做好个人防护,感谢各位来院人员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并肩携手、齐心协力,彻底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保卫战。

淄博市中西结合医院

2021年7月31日


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召开静脉血栓栓…
【杏林驿站】把中医药健康服务送到百…
【杏林驿站】把中医药健康服务送到百…
【杏林驿站】医疗专家进社区 居民看…
【杏林驿站】医疗专家进社区 居民看…
方便!家门口这家卫生服务中心可以做…
【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运用绿色治疗…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首例“可膨…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教育周】…
【党建在线】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
  网站链接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8号 邮编:255026

医院总值班:0533-2680009 急诊就医:0533-2582257

体检咨询:(周一到周六)2585917 导医咨询台:2582380

备案号:鲁ICP备2022025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