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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高考、中考录取升学期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子女“升学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或参与子女升学宴请活动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明纪律,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树立新风,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禁为子女升学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宴席并借机敛财,严禁参加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严禁用公款或由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学习等费用,严禁动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外出旅游。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涉及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要把严禁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结合起来。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督促各驻在部门、联系单位落实有关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坚决查处各类违规操办或参与子女升学宴请活动。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同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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