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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淄博市发布《关于规范使用疫情防控场所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08   点击: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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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疫情防控场所码的通告

       场所码是开展流行性病学调查溯源的重要手段,便于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者登记出入人员信息,核验掌握出入人员的健康码状态,统计分析该场所人员流动情况,及时有效开展精准溯源和风险排查。为高效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推动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现就在全市范围规范使用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及省场所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健康码、场所码统筹使用。目前,全省统一使用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及省级场所码,不需再重复出示其他疫情防控码,场所管理者可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移动端、微信/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小程序等平台上申领省级场所码。
       二、明确场所码使用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等场所,各类企业、各交通站点、公共交通运营车辆、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及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省级场所码,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使用要求,做到逢进必检、凡进必扫、不漏一人。
       三、对于7天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限制其进入有关场所。在淄人员(包括入淄返淄人员)如果超7天未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码将显示“>7天”。严格限制超7天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除医疗卫生机构外),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养老服务机构、博物馆;餐饮单位、民宿、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药店;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建筑工地、交通场站;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等。严禁超7天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乘坐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四、方便儿童和老年人群体扫码验码。对于未使用智能手机的儿童或老年人等人群,场所工作人员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核酸和抗体检测结果查询”进行“老幼助查”;或通过查验纸质核酸检测报告等方式并为其完成通行登记;或由家人通过爱山东、微信、支付宝“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中的“为家人代办”功能为其申领“健康通行码”,由场所工作人员进行反向扫码。
       五、严格落实查验责任。各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务必按照要求,认真查验进入人员健康码,一旦发现超7天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禁止其进入,并迅即报告主管部门、社区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7天内无核酸检测记录人员拒不服从管理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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