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自加挂淄博市优抚医院牌子后,立即与淄博市卫生健康委、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政策研究,推出对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优惠政策,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淄博市优抚对象在我院就医时,凭证件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并享受下列医疗优惠减免:
(一)免收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专家挂号费、专家诊疗费。
(二)检查项目(超声检查、CT扫描、磁共振扫描、胃肠镜检查等)、治疗项目(注射类、理疗类、中医项目、康复治疗等)费用减免20%。
(三)中药饮片(不含中成药和中药颗粒)及自制剂减免10%。
(一)免收急诊挂号费、急诊观察床位费。
(二)检查、治疗项目费用减免20%(优惠项目同门诊)。
对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进行“一站式”结算,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扣除费用结算清单中的自费金额后减免20%。
1、本市退役军人和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优抚对象,享受本办法中的第一、二、三项优惠待遇。
2、本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享受本办法中的第一、二、三、四项优惠待遇。本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指城乡常住居民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60岁老兵、老烈子,以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