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作为有着数千年历史的文化瑰宝
为中华文明的繁荣发展和绵延永续
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医药的精华沉淀在汗牛充栋的中医古籍中,流传在历代中医大家的临床实践中,散落在疗效显著的民间奇方中,“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是中医药学深厚的根基,也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命脉,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为进一步挖掘、收集、整理及应用中医药精华,让“文化瑰宝”源远流长、薪火相传、实现价值,推动中医药在继承中创新发展,在发展中服务人民,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现面向全市开展民间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活动。
征集对象是指从事中医药相关工作的民间个体、家族、师承群体、流派、企业及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等。
一是在淄博工作的中医药人员在长期教学、临床、科研实践中创立、发展、重新挖掘和整理使用,且在当地有较高影响力或疗效显著、独创独有的诊疗方法、技术和制剂。尤其是针对中医优势病种或重大慢病具有显著特色和疗效的中医药诊疗技术。
二是指散落在民间,在民间一定范围内长期使用,未纳入中医药高等教育教材或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且疗效显著的传统中医药诊疗方法、技术。
方药包含中医药经验方、中药特色炮制技术和特色制剂方法。具体如下:
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在民间一定范围内长期广泛使用,对某一类疾病或证候具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药秘方、验方。
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不同于药典所载、具有鲜明炮制特色或炮制后药材产生独特疗效的中药特色炮制技术。
是指以师承或祖传方式获得、以中国传统药物为原料,具有较为独特的加工制作工艺,制成具有一定规格且有独特疗效中药制剂的特色加工技术。
遵循“疗效为本、特色突出、传承有序、群众认可”的原则,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形成,对某类或某种疾病具有良好临床疗效,在当地或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口碑良好,无不良声誉。 2、能够较好体现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特色优势,不同于公知公用的、符合中医药自身规律的项目(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或使用经典方剂加减者除外),具有简、便、验、廉等特点。
3、有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在传承应用,传承时间为不少于三代或不低于50年,对于符合中医药理论或传统医学知识的独创独有项目,可不限制传承代际和传承时间,但至少应用30年以上且疗效显著。
征集符合以上条件者,如满足获得国家授权专利、入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当地史志有明确记载、项目持有人曾被当地媒体宣传报道等条件,可优先进行推荐。
对搜集到且通过鉴定的有价值的特色技术、方药、制剂方法、炮制方法、古籍文献等进行整理和保护利用,并以适当形式加以推广与传播,为国家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建设提供筛选的项目资料。对于通过鉴定的秘方、验方,可推荐开展院内制剂研究和开发,对于通过鉴定的中医药传统诊疗技术,可在我院进行技术推广,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并为提供者发放荣誉证书。
1、所提供的特色技术、方药、中医药医籍文献应为自愿公开分享,无知识产权争议。对涉及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提供者要特别注明,并做好保密处理。
2、根据提供者意愿,方药、中医药医籍文献原件可仍由提供者保留,我院收集复印件保存。
医院实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战略,出台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工作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常态化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工作。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与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科教科联系。
科教科电话
0533-2584501
科教科邮箱
zxyk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