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就医指南 >> 医保政策 -> 正文
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18〕3号文件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注射液等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点击:8595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 
 

淄医保发〔2019〕1号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注射液等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鲁医保发〔2018〕3号)转发你们,并确定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注射液、西红花总苷片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负比例为20%,请认真执行。


/UploadFiles/attached/file/20190321/20190321141388498849.pdf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1日

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18〕3号文件重…
  网站链接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8号 邮编:255026

医院总值班:0533-2680009 急诊就医:0533-2582257

体检咨询:(周一到周六)2585917 导医咨询台:2582380

备案号:鲁ICP备2022025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