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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 第4期
   发布时间:2010-06-13   点击: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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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争做八院先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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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                  2010年 月 

 


市八院创先争优 构建学习型医院

市八院围绕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创先争优、争做八院先锋”活动为载体,从医院实际出发,改革创新,构建学习型医院,以加强医院对业务学习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医院学习氛围,提高医院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持续发展。制定《关于加强医院业务学习,构建学习型医院》的规定。

一是建立医院学习考核制度

医院举办学术讲座,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各科室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每次听课人员达不到科室人员的20%,扣发科室当月绩效工资50元。

二是建立医院学分制度

院内业务学习每次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0.5分,每年最高5分,并作为全院卫生技术人员必修项目,全年参加医院业务学习学分达不到2分,视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执业注册不推荐。

三是实行课前签名和课后阅示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要备有业务学习笔记本,实行“课前签名制”  和“课后阅示制”相结合,听课本人签字有效,课后做作业,对每人的听课笔记进行盖章审核,科教科不盖章的听课记录视为无效,对于因工作原因不能听课者,课后及时补课,科室及个人业务学习情况每年在院内网予以公示。

四是建立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审核报销制度

凡外出参加各级各类学术活动,费用报销前必须经过科教科审核参加医院学术活动的次数,4//人(含4次)以上方可报销,达不到者不予报销。上年度医院业务学习达不到要求者,次年不能外出参加学术活动。

五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各科室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制定业务学习计划,副高以上职称者,每年至少在全院讲座一次,否则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学习计划每年12月中旬前上报科教科。讲座时间由科教科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定在每月第四周星期四下午,并提前1个月通知讲课人,提前2天在院内网和公告栏发出通知。根据讲课人的学术水平,课件制做,讲课艺术及效果,每年评选出10名“十佳”讲课人,并给予奖励。发讲课费每节课50元,承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奖励责任人200元,省级项目奖励500元。

(宣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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